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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沿革

本院於94學年度八月成立,當時隸屬國立花蓮教育大學。97學年度東華大學與花蓮教育大學整併,經過兩年的系所調整與各項轉型計畫,目前的學術架構有:音樂系暨音樂碩士班、藝術與設計系暨藝術與設計碩士班、藝術創意產業系暨民族藝術碩士班、視覺藝術教育碩士班等。本院實施學程化教學,規劃具有特色的學程提供學生學習,我們以建構東台灣藝術創作新動力,以及學術專業之社會支援體系為己任。

東部花蓮多元族群,美麗山水、優質環境、在地思維、互相啟發,所形成的,就是文化與創造,而其本質,並非另闢新典範,而是延續著台灣東部的大地與文化發展之軌跡前進,我們就是這個文化的載體與創造者。

 

 

系所特色

藝術學院現位於環境解說中心,座落於優雅寧靜的花東縱谷,面積廣闊,建築風格與自然環境堪稱台灣最美麗的校園,也是一個提供藝術創作與涵養美感情操最具潛力之地。
 
本院已實施藝術學程化教學,讓學生清楚自己的需求與自我負責的學習方法;培養學生在數位化時代,運用各種媒體創作,研發知覺理論,並以花東地區的特殊風景色彩、文化養分與生活素材,創作與都會地區完全不同的藝術風格。
 
教學目標
 
以學生的自我探索、自我完成為主,結合花蓮地區的純樸寧靜、自然而然的特質,必能教導學生真實的情感與藝術表現的能力。
 
 
進修與就業
 
一、發展藝術創意產業:將民族藝術產業化,發展原住民藝術創意產業、藝術代理、藝術授權、藝術經營等。
二、藝術設計Last Mile:以藝術為基礎的設計,使設計的路更為穩實而長遠,提供設計深沉的人文精神,
實務上教導學生領域已研發出來的概念與智慧結晶實體化與商品化;進行校內跨院系、校外跨業界結盟。